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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立宗旨

       世界貿易組織 (World Trade Organization,簡稱WTO) 是當代最重要的國際經貿組織之一,而多邊貿易體系之基本理念係在創造一個「自由、公平、開放」的國際貿易環境,使資源依照永續發展之原則作最佳利用,藉以提升人類生活水準、確保人民充分就業,並擴大生產效能與促進國際間開放、平等、互利,最終透過自由貿易以提升各國經濟發展。我國自2002年加入WTO後,至今已屆滿20年。從第一波的自由貿易市場開放與國際接軌,對國內產業轉型產生深遠影響。無論是多邊談判或爭端解決,WTO都是我國在國際參與的重要場域。另外,我國於2013年分別簽署「臺紐經濟合作協定」(ANZTEC) 與「臺星經濟夥伴協定」(ASTEP) 後,開啟第二波的自由開放及積極參與區域經貿整合,台灣於2021年正式申請加入「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展協定」(CPTPP) 同時,亦將美國、日本、歐盟或與其他國家簽訂貿易或投資協定作為重要施政方針。鑒於上述全球化與區域經濟整合之背景,我國對於國際經貿談判人才與訴訟人才之需求與日俱增,尤其面對國際間之競爭對手,如:香港、新加坡、南韓等地積極培育國際經貿人才,我國更應亟思因應對策。2012年9月於行政院由經貿談判辦公室(原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,Office of Trade Negotiation,簡稱OTN)召開「如何強化國際法律及訴訟人才培養研商會議」,會中結論包括:短期內採因應措施、中期建立相關制度、長期培植人才等作法,著重於公部門中高階文官之國際經貿談判及訴訟人才培訓,旋於隔年起於行政院設置「國際經貿談判與訴訟人才培訓班」,然而,國際經貿談判人才之教育若僅從公務員在職訓練著手,無法全面提升人才培育之宗旨,故2014年行政院指示教育部開辦「國際經貿談判人才培育跨校學分學程」,先期開辦國際經貿談判班、再行開設訴訟人才培育班,期能向下紮根,讓大專院校學生能及早接觸基礎國際經貿談判理論與實務,及早發掘有志於從事國際經貿事務之學生,透過學分學程證書培訓課程奠定扎實基礎,以利接軌未來畢業後的公私部門職涯與投入國際市場,達成「學用合一」以及為國家培育人才之本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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